四、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
五、抽样计划:(附件)
m i l—s t d—1 0 5 e i i—a
六、缺陷分类表如附件)。
七、检验规范
1、电气特性(如附件一)
1.1、容量过高:容量高出规定值的上限(依系列检查规格标准)。
1.2、容量过低:容量低于规定值的下限(依系列检查规格标准)。
1.3、漏电过高:漏电值高出规定值的上限(依系检查规格标准)。
1.4、高出规定值的上限(依系检查规格标准)。
2、机械及结构特性
2.1、短路:
电容器正负极导通时(无介电子)产生极大电流。
2.2、接触不良:电容器电气性不稳定。
2.3、漏液:电容器之封口不紧,及经抽真空内部电解液外漏现象于盖与引线根部造成引线锈蚀。
2.4、内部烧焦:电容器内部铝箔及电解纸有被烧焦现象。
2.5、腐蚀:电容器内部有弥烂现象。
2.6、封口不良:电容器封口有毛刺、破裂、及密合现象。
3、尺寸
3.1ød:ød超出规格上下界限。
3.2l:l超出规格上下界限。
3.3p:p超出规格上下界限。
4、焊锡特性:焊锡附着性试验低于规定值。
5、外观特性
5.1、逆指示:胶管之负极指示与负极端子相差90℃以上.
5.2、混料:成品不同规格之电容器相混在一起(包括裸品)。
5.3、规格错误:规格与实际所需不符。
5.4、无迫紧:电容器未装迫紧。
5.5、迫紧外露:近紧突出部份不可超出0.7mm
5.6、收缩不良:电容器本体外观长度超过规定值。
5.7、铝壳外露:电容器底部(迫紧端)与眼睛垂直时,不可看到铝壳,电容器顶部与眼睛垂直时,铝壳外围必须全部被胶管包住
5.17、加工品之检查
5.17.1、剪脚品之检验:尺寸不得过大或过小,长短不一致
毛刺、端子偏、成型不良等